長江商報消息 掃貨容易退貨麻煩
  本報訊(見習記者 熊苗 梁汐玥)“雙十一”購物節過去已有10多天了,據菜鳥網絡最新數據統計,截至19日,“雙十一”當天產生的包裹有1.3億個已經送達,收到貨物並且滿意的買家自然是樂呵呵的,但記者調查發現也有不少買家卻遇到了有貨不能退、退貨難、退貨不划算的“怪現象”。
  退貨價高過商品原價
  家住武昌207社區的郭小姐就遇到了想退不能退的“怪現象”。“雙十一”當天,淘寶多家店鋪都推出消費滿一定金額送優惠券活動,郭小姐在一家女裝網店免費領取了一張消費滿300元就能便宜30元的優惠券,11月11日郭小姐在該店選購了5件商品,總價值337元,使用了30元的優惠券,最後以307元的價格成交。
  5天過後郭小姐收到了商品,發現其中有一件衣服不適合自己,隨即聯繫賣家退貨,該店客服告知,郭小姐除了要承擔退貨的郵費,還要退還30元的優惠款。對此郭小姐表示很鬱悶,退一件衣服還得多出40元,還不如不退。
  武昌的李先生也遇到了跟郭小姐一樣的煩心事,“‘雙十一’他在天貓一家眼鏡店買了一副眼鏡和一副墨鏡,總價280元,店鋪送了一個USB轉換器和USB杯墊加熱器。商品收到後,墨鏡試戴了幾天發現不是很適合,就想退貨,客服告知,如果要退商品就得把送的禮品一併退回,禮品如已被拆開包裝使用了,就得付款100元,這副墨鏡才99元,退回去我還損失100多元,只能自己吃啞巴虧。”
  促銷商品不支持無理由退換貨
  昨日上午,彭小姐收到期待已久的雪地靴,但彭小姐驗貨後並不開心。“鞋子上的流蘇沒有質感,和網上圖片的差距有點大。”彭小姐準備退貨,才發現賣家的規則做了調整,“雙十一”銷售的商品均不支持7天無理由退換貨。“當時太衝動了,買了很多冬天的衣服鞋子,當時心想不喜歡可以退貨,而且買了運費險的話連運費都不用出,沒有留意天貓的變化。”
  據瞭解,根據天貓此次“雙十一”大促的規則,所有活動商品,不支持“7天無理由退換貨”,但質量有問題的商品除外。彭小姐認為有色差,不是質量問題,不在退換貨範圍之內。
  “因為有運費險,很多消費者有先買再退,反正不花錢的心理。”李小姐是天貓商城一商家運營人員,她說,去年很多女裝店的退貨率高達30%,商家的評分都不同程度的降低,為了避免盲目購買,在“雙十一”活動開始之前,天貓發佈活動期間不支持無理由退換貨的公告,儘管有此公告,但是如果買家強烈要求退換貨,很多賣家為了提高信譽,還是會斟酌考慮。
  昨日, 光谷一小區內,業主簽收網購商品包裹。本報記者 王箏 攝  (原標題:“雙十一”退貨難 吃啞巴虧的有沒有?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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