南都訊 2014年,廣州財政收入面臨不少減收增支因素,而支出方面,民生等財政資金需求巨大。“因此,2014年市本級財政收支矛盾十分突出,財力緊張,”昨日,市財政局局長袁錦霞向人大提交的書面彙報如是稱。
  2013年可支配財力:2471.7億元
  據快報反映,2013年全市財政總收入2224.3億元,全市財政總收入和總支出均按照全口徑統計,包括:公共財政預算、政府性基金預算、國有資本經營預算和財政專戶管理資金。社會保險基金屬政府代管資金,不納入財政總收支計算。其中市本級總收入1107.5億元,區、縣級市總收入1116.8億元。市本級收入中公共財政預算收入485.8億元,政府性基金預算收入524.6億元,國有資本經營預算收入51.2億元,財政專戶管理資金收入45.9億元。
  袁錦霞特別說明,按照十八大關於“全口徑”預算編製精神,廣州從今年起提前編報社會保險基金和財政專戶管理資金兩本預算,改變以往這兩本預算在第二季度向市人大常委會報告的做法,真正實現政府所有收支預算均向全市人大代表報告。
  全市財政總收入加上與中央、省體制結算及補助事項後,2013年全市可支配財力預計為2471.7億元,其中市本級可支配財力預計為1217.5億元。全市財政預算實現收支平衡,略有結餘。
  2014年財政總支出:計劃2432 .5億元
  展望2014年,袁錦霞認為:“全市財政收支有望保持在穩定增長區間,但同時也面臨不少減收增支因素”。
  收入方面,國家繼續加強對房地產市場的宏觀調控,預測房地產相關稅收和土地出讓收入形勢不容樂觀,部分製造業生產仍未恢復,重點行業稅收波動明顯。廣州從2014年起下調堤圍防護費收費標準,擴大“營改增”改革試點範圍,實施結構性減稅等,將對財政收入造成較大影響。
  “預計財政稅收收入難以實現較高增幅,將基本與經濟增長的速度相適應。”袁錦霞稱。
  支出方面,民生等財政資金需求巨大。因此,2014年市本級財政收支矛盾十分突出,財力緊張。
  2014年全市財政總收入計劃2261.9億元,其中市本級總收入1183.5億元,區、縣級市總收入1078.4億元。市本級收入中公共財政預算收入514億元,政府性基金預算收入569.1億元,國有資本經營預算收入62.9億元,財政專戶管理資金收入37.5億元,加上上下級結算及補助事項後,2014年市本級可支配財力預計1247.3億元。
  2014年全市財政總支出計劃2432.5億元,其中市本級支出1229.4億元,各區、縣級市支出1203.1億元。市本級支出中公共財政預算支出573.5億元;政府性基金預算支出554.7億元;國有資本經營預算支出63.1億元;財政專戶管理資金支出38.1億元。
  2014年市本級財政安排公共專項支出計劃191.3億元,全部上報大會審議,包括市基本建設統籌資金30億元、城市維護建設資金20 .8億元、科技專項支出9.9億元等三項公共專項支出預算。
  數據
  2014年全市財政總收入計劃226 1.9億元,其中市本級總收入1183.5億元,區、縣級市總收入1078.4億元。2014年市本級可支配財力預計1247.3億元。
  2014年全市財政總支出計劃24 32 .5億元,其中市本級支出1229.4億元,各區、縣級市支出1203.1億元。
  展讀
  廣州留成收入規模偏小 市與區縣財權需進一步釐清
  袁錦霞特別提出,現行省對廣州的財政體製造成廣州財政留成收入規模偏小,制約了廣州的財力。
  來源於廣州地區的財政收入(含公共財政預算收入和國有資本經營預算收入,下同)中,加上中央和省對廣州的稅收返還及轉移支付等後,廣州的可支配財力僅占三成左右。與同為國家中心城市的北京、天津、上海和重慶四市直對中央的財政管理體制相比,廣州明顯處於劣勢。留成收入規模偏小直接影響廣州支出規模,2012年廣州人均財政支出1.05萬元/人,明顯低於上海(1.76萬元/人)、北京(1.64萬元/人)、天津(1.49萬元/人)和深圳(1.48萬元/人)。
  袁錦霞還表示,民生支出任務重,財政收支壓力非常大。2012年末,廣州常住人口1284萬人,外地來穗流動性人口648萬人。落實異地務工人員子女教育、住房保障、醫療衛生等民生支出,推動基本公共服務逐步覆蓋全部常住人口任務重,財政收支壓力加大。
  備受關註的政府債務方面,袁錦霞稱,要完善政府性債務管理,有效防範化解債務風險。加強全市債務風險控制管理,完善我市債務風險預警機制,進一步規範政府性債務收支計劃編報工作,實行“一區一策、一企一方案”多渠道籌集償債資金。嚴格控制新增債務,使債務規模與地方經濟財政發展水平相適應。加強統籌,提高綜合償債能力。加大存量債務清理力度,爭取到2016年全市存量債務化解比例達到60%左右。積極探索非債務融資等可持續發展的城市建設投融資機制。
  此次財報中,袁錦霞特別指出,市與區、縣級市的事權劃分有待進一步釐清,事權與支出責任的匹配性有待進一步增強。“目前市與區、縣級市之間還有大量的事權邊界模糊,該由市負責的事項卻交給了區、縣級市處理,應由區、縣級市管理的事項市卻承擔了較多的支出責任。”
  採寫:南都記者 孫瑩  (原標題:錢緊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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